保险

中国人民保险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2018-04-25 22:39:35  浏览:157  来源:投融网

简介
  产品名称: 中国人民保险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保险类别: 车险
  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无年龄限制
  缴费方式: 趸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通常一年保险责任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碰撞、倾覆、坠落;
   火灾、爆炸、自燃;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暴风、龙卷风;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深圳投融网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企业投融资与上市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团队来自国内外的投行精英,具备丰富的国内外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拥有丰富的金融、财务、管理、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与上市辅导经验。

投融网(www.ipo.hk)创建于2011年,拥有300万+俱乐部成员,涵盖银行、券商、信托、政府平台公司、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新闻媒体、高净值个人投资者等。秉承链接、赋能、共赢的经营理念,构建了高效的投融资与上市服务生态圈。

欢迎各类机构洽谈合作。

邮箱:service@ipo.hk
电话:0755-33572246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