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工资财政统一发放

2018-04-25 22:30:57  浏览:89  来源:投融网

  就是指凡是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经费,要全部纳入财政在国库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不准挪作他用。财政安排的工资性支出,不再拨付给各部门,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入职工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中。


    投融网(www.ipo.hk),创建于2011年,十年如一日,专注专业:企业投融资、IPO上市咨询辅助、定增、供股、发债、并购、重组、买卖壳资源、财经公关等业务,一站式金融机构及业务对接平台。

    投融资俱乐部,入驻120万+ 机构会员,会员可发布及对接投融资需求、筛选优质项目、企业上市辅导、兼并收购等投行业务信息,在线结识更多人脉,构建投融资与上市服务生态圈。

    欢迎各类机构洽谈合作。

邮箱:service@ipo.hk
电话:0755-33572246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