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事件

燃油附加费

2018-04-25 22:29:12  浏览:51  来源:投融网
什么是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简称B.A.F或 F.A.F ,是因油价上涨,船公司营运成本增加,为转嫁额外负担而加收的费用,该费用以每运输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燃油附加费有的航线按基本费率的百分比加收,有的航线按运费吨加收一定金额。
   。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缩写为f.o.s.或f.a.f.。也称作Bunker surcharge或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起起落落

  起起落落的燃油附加费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 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截止4月2日17:30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东航尚未有下调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恢复收取

  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自2005年8月1日起,国家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燃油附加执行期限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2005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中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航空公司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在航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发展改革委和民航总局为此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和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航空公司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大幅降低
  根据中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决定相应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

带来影响

  成都某大型航空公司表示,航油下降了,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也会相应下降。燃油附加费下降或者上调,都是很正常的。现在航空市场竞争激烈,也已经完全市场化,机票折扣最终还是由市场情况来决定,不会受税费左右。张伟则认为,燃油附加费下调,必将吸引更多市民出行,使得暂时低迷的航空市场逐渐回暖,对于航空公司、市民和机票代理都是极大的利好。

暂停收取

  2009年1月14日晚,中国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联合发布通知,因油价再度下调,从1月15日起,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下航线,调整幅度均从原来的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由原来的90元调整为110元。
  记者从去哪儿网了解到,春秋航空公司成为本轮首家调整燃油附加费的航空公司,从4月7日即开始实行征收新标准燃油附加费。随后,国内各航空公司,包括国航、川航、西部航空等航空公司也陆续紧急下发调整燃油附加费通知,宣布自4月8日起进行调整。新标准显示, 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由50元调整至60元,上涨20%;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由90元上调至110元,上涨22.2%。
  “目前,去哪儿网已收到多家航空公司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根据以往的经验,国内航空公司基本上会全部跟进陆续调整燃油附加费,一般情况下,调整的幅度均保持一致。”去哪儿网机票产品高级总监杨威告诉记者。
  杨威表示,随着燃油附加费破百,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对原计划5-6 月淡季错峰出行且价格敏感型旅客的需求。“但据去哪儿网对未来一段时间机票价格走势的观察来看,除去部分热门商务航线外,其他航线机票均会有不同幅度价格打折,消费者可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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