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家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公布,使各成员国及贸易商熟悉。一成员方政府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所缔结的影响国家贸易的协定,也必须公布,以防止成员方之间不公平的贸易,从而造成对其他成员方的歧视。
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有:
海关法规。即海关对产品的分类、估价方法的规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费用;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有关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有关法规和规章;有关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汇管理和对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和规章;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有关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区、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和规章;有关仲裁的裁决规定;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所签订的有关影响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协议;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
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上述的有关法规、条例、判决和决定。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但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履行非歧视原则。
透明度原则还规定,鉴于对海关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员应保留或尽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和程序。这类法庭或程序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之外。除进口商在所规定允许的上诉期内可向上级法庭或机构申诉外,其裁决一律由这些机构加以执行。
透明度原则对公平贸易和竞争的实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透明度原则都有哪些要求?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目的在于保证贸易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透明度原则的含义是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政策、法规等措施及其变化的情况,不公布的不得执行,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
透明度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贸易措施的公布和贸易措施的通知两个方面。
主要内容
贸易措施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海关法规及关税税率等;有关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措施与要求等;有关进出口支付转账所设立的措施;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定等。
世贸组织要求贸易措施的公布要迅速及时。但如果公布后会妨碍法令执行,违反公共利益,或损害某一企业的利益,则可以有例外。
基本情况
贸易措施通知的基本情况是:在成员方公布贸易措施的同时,还要及时迅速通知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方需要通知的事项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其他成员能够及时获得有关成员在贸易措施方面的信息。例如,世界贸易组织还专门成立了由秘书处负责的通知登记中心,负责记录收到的所有通知。同时,对通知的项目、内容、期限、格式等问题还制定了100多项具体程序与规则。当然,世界贸易组织不要求成员方公布的信息,同样也不要求成员方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此外,为提高成员方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所有成员的贸易政策都要定期接受审议。这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种机制,即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我国承诺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我国按照透明度原则的要求做出了如下承诺:定期出版提供中国外贸体制信息的刊物,如《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外经贸部文告》、《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海关统计》。有关对外贸易的中国法律和国务院法规以及各部委的规章均对外公布。有关对外贸易的行政法规和指令在外经贸部的政府网站和刊物上公布。有关外汇措施的信息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和新闻媒体获得。有关中国的海关法规、进出口关税税率和海关程序均在《国务院公告》和新闻媒体上公布等。同时,我国还将设立咨询点,可在此获得相关信息。
对我国政府的要求
透明度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又一基本原则,我国已承诺履行世贸组织透明度的规定。可以说,这对我国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透明度原则的实施。今后,不论是进行货物贸易还是开展服务贸易以及吸收外商投资的所有政策和措施都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对外公布,过去的那种内部文件将不再存在,内部的规定都必须公开,没有规定的要逐步制定法规。显然,这有利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有利于净化贸易投资环境,有利于企业对政府的管理行为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有利于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换一个角度来看,透明度原则的实施,对企业而言,则要彻底放弃任何依赖有关内部政策、依赖地方保护等等特殊关照寻求发展的心理和行为,取而代之的是学习掌握国家的各项法规、苦练内功,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统一原则要求下,按照国家的各项法规要求,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拓展自己的新天地。
简介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
透明度原则: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家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公布,使各成员国及贸易商熟悉。 备注
一成员方政府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所缔结的影响国家贸易的协定,也必须公布,以防止成员方之间不公平的贸易,从而造成对其他成员方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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