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18-04-25 22:00:43  浏览:52  来源:投融网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简介
  2002年11月4日,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框架协议》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法律基础。根据该《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贸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贸区的核心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公共道德、文化艺术保护等WTO允许例外的产品以及少数敏感产品外,其它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按照《框架协议》的规定,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起开始正常轨道产品的降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将建成自贸区,2015年和东盟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由于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尚未加入WTO,我国同意给予这三国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也适用于这些国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与WTO成员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它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将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框架协议》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法律基础,共16个条款,确定了自贸区的基本架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内容。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贸区的核心内容,除少数敏感产品外,其它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
  二、谈判时间安排。货物贸易谈判从2003年初开始,应于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也从2003年开始,并应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它领域拓展。
  三、自贸区建设的时间框架。双方应从2005年起开始降低正常产品的关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建成自贸区,2015年与东盟新成员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
  四、"早期收获"计划的主要内容。为使双方尽快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计划,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到零。
  五、关于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东盟中越南、老挝、柬埔寨尚未加入WTO。为了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我国同意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将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适用于这些国家。
  六、有关贸易规则的制订。中国与东盟将制订原产地规则,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贸易规则,以保证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常运转。




投融网(www.ipo.hk)创建于2011年,
专业的企业上市孵化器,
助力专精特新,赋能细分行业独角兽。

财务税务:代理记账   财务规划   税务筹划
法律合规:公司合规   法律纠纷   ipo上市法务
知识产权:注册商标   专利申请   品牌策划
数字智能:网站建设   智能软件   公众号小程序
宣传推广:B2B平台   SEO优化   媒体财经公关
跨境海外:红筹架构   跨境基金   家族信托保险
政府招商:园区规划   园区招商   产业集群生态
资本运作:产业基金   融资策划   商业计划书
上市服务:前期规划   上市辅导   定增并购在融资


融资、融智、融技、融人才、融政策

从成立到上市,投融网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会员可以发布企业产品和服务信息,推广企业品牌;对接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软件开发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企业投融资与上市信息、并购重组投行业务信息;在线结识更多人脉,构建投融资与上市服务生态圈。

    欢迎各类机构洽谈合作。

邮箱:service@ipo.hk
电话:0755-33572246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