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破产无效行为

2018-04-25 21:54:37  浏览:141  来源:投融网
什么是破产无效行为

破产无效行为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状态下实施的使破产财产不当减少,或违反公平清偿原则,从而使债权人的一般清偿利益受到损害,依法应被确认无效的财产处分行为。


目录
1.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
2.破产无效行为的时间界限
3.破产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

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


具体包括欺诈破产行为和个别清偿行为。前者是指破产案件受理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的下列行为:

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对原来没有财力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无效行为的时间界限


现代破产法的发展趋势是以破产程序开始为确定破产无效行为时间界限的标准,而程序开始的标志通常不是破产宣告而是破产案件的受理。我国现行破产法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按照这一立法体例,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定期间内和受理以后的行为,应当受制于有关破产无效行为的法律规则。


破产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


无效行为的一般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破产无效行为也不例外。恢复原状就是使法律关系和财产归属回复到行为发生前的状态。因此,对于破产无效行为,首先应溯及地消灭其效力,其次,对于已给付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为此,破产法设立否认权和追回权,使破产财产的管理者能够依法对破产无效行为进行矫正和追索。

破产企业有企业破产法第35条所列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无法收回,造成实际损失的,清算组可以对破产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破产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员限制其再行开办企业,在法定期限内禁止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投融网(www.ipo.hk)创建于2011年,
专业的企业上市孵化器,
助力专精特新,赋能细分行业独角兽。

财务税务:代理记账   财务规划   税务筹划
法律合规:公司合规   法律纠纷   ipo上市法务
知识产权:注册商标   专利申请   品牌策划
数字智能:网站建设   智能软件   公众号小程序
宣传推广:B2B平台   SEO优化   媒体财经公关
跨境海外:红筹架构   跨境基金   家族信托保险
政府招商:园区规划   园区招商   产业集群生态
资本运作:产业基金   融资策划   商业计划书
上市服务:前期规划   上市辅导   定增并购在融资


融资、融智、融技、融人才、融政策

从成立到上市,投融网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会员可以发布企业产品和服务信息,推广企业品牌;对接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软件开发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企业投融资与上市信息、并购重组投行业务信息;在线结识更多人脉,构建投融资与上市服务生态圈。

    欢迎各类机构洽谈合作。

邮箱:service@ipo.hk
电话:0755-33572246



发表评论
0评